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0526桃教高字第1150046767號函。 二、若教師有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3日(星期三)前,將當事人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2441@mai1.kl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