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1216桃教終字第1140124190號函。 二、旨揭評選本市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21日(星期三)止,送件前請務必詳閱推薦資料格式說明(如附件),並郵寄以下資料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辦理。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