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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8-18 | 點閱數: 7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數114年2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464A號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27日桃教學字第114001619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納入聘約附錄。

三、旨揭指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