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0701桃教高字第1140060963號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專員,電話:(02)7736-7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