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7-01 | 點閱數: 64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0620桃教小字第1140055520號函。
二、請分發至本校教師聯繫人事室(03)4316360#710,並提供以下相關證件及影本(正本驗後歸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
1.各類科別教師證正反面
2.大學以上畢業證書
3.身分證正反面
4.郵局存摺影本
5.證件照電子檔(光碟或mail至yifan03045@gmail.com)
6.報到通知單
7.退伍令(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9.歷次代理教師年資離職證明書、敘薪通知書、聘書
三、教評會於114年7月2日(三)上午9時10分於本校2樓校史室召開,請教師於8時50分至人事室報到填寫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