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40121府人給字第1140019091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宣導「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乳癌、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 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