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131220桃人考字第1130007982號函。 二、為使投入燈會之志工及派駐各展區工作人員,充分理解角色定位及任務,爰辦理旨揭課程,總計15場次,每場次3小時,將自114年1月6日起至17日止陸續舉辦。 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