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1111桃教中字第1130111792號函。 二、為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拓展其宏觀國際視野,本市延續辦理旨揭計畫並鼓勵教師專業進修,期培育績優教育人才,造福本市所有學子,鼓勵績優教師踴躍報名。 三、為擴大並積極鼓勵申請,本案受理申請期間延長至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請各校(園)轉知所屬符合資格教師於期限前繳交申請書等資料至承辦學校青溪國中。 四、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