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0617府人考字第1130162797號函。 二、機關學校於辦理與親子相關活動時,協助宣導雙親共同分擔家務與子女照顧責任,並鼓勵男性申請家庭照顧假及育嬰留職停薪,以倡導婚姻及家庭中的性別平等價值,促進平等互惠的家務分工,形塑平權的家庭環境。 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