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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21 | 點閱數: 81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0617府人考字第1130162797號函。
二、機關學校於辦理與親子相關活動時,協助宣導雙親共同分擔家務與子女照顧責任,並鼓勵男性申請家庭照顧假及育嬰留職停薪,以倡導婚姻及家庭中的性別平等價值,促進平等互惠的家務分工,形塑平權的家庭環境。
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