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1102桃教終字第1120110584號函。 二、旨揭評選本市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24日(星期三)止,送件前請務必詳閱推薦資料格式說明(如附件),並郵寄以下資料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許小姐辦理(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將由本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