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1023桃教人字第1120106863號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李佳芯小姐(電話:02-77365943)。 四、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