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120908桃人考字第1120005568號函。 二、旨揭功能之統計資料來源為各機關報送至人事總處「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差勤資料彙整平臺」(差勤彙整平臺)之差假及加班資料,統計範圍為各機關(不含事業機構)在職人員(不含人員區分為「其他人員」者)最近3年之差勤資料,請同仁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