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發展全民體育,提高運動技術水準,並作為選拔及培訓優秀運動選手參加全國性比賽之參考。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四、協辦單位:桃園市各區公所、桃園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桃園市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
五、比賽日期:田徑:115年8月14日至8月17日(星期五、六、日、一)
游泳:115年8月14日至8月16日(星期五、六、日)
六、比賽地點:田徑:桃園市立田徑場
游泳:桃園市立游泳池
七、參賽單位:以區為單位,本市各區公所均應組隊參加(各單位應舉行區運動會選拔代表參加)。
八、競賽組別:
田徑:(一)國小男生組(簡稱小男組) (二)國小女生組(簡稱小女組)
(三)國中男生組(簡稱國男組) (四)國中女生組(簡稱國女組)
(五)社會男子組(簡稱社男組) (六)社會女子組(簡稱社女組)
(七)壯年男子組(簡稱壯男組) (八)壯年女子組(簡稱壯女組)
游泳:(一)國小男生組(簡稱小男組) (二)國小女生組(簡稱小女組)
(三)國中男生組(簡稱國男組) (四)國中女生組(簡稱國女組)
(五)社會男子組(簡稱社男組) (六)社會女子組(簡稱社女組)
有意參加旨揭賽事之學生及民眾,請逕洽本市各區公所報名各區選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