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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2-19 | 點閱數: 67
一、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案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 實施對象:本市公立各國民小學。
(二) 實施期程:115年3月至6月。
(三) 實施重點:
1、 推動學校運用共同備課、觀課及議課等方式提升教與學之品質。
2、 輔導學校以學習社群模式運作領域教學研究會。
三、 自114學年度起,各校於三年內需至少申請一場到校輔導。有關「114-116學年度各校申請情形」請逕至https://reurl.cc/eVzDaK查詢。
四、 本案114學年度第2學期共計規劃33場次,各校得視學校課程發展需求,於114年12月30日(星期二)前,逕至 https://reurl.cc/Zl90eA填寫申請資料(每校至多3場次,並以不同領域/議題為限);後續本局將依全市整體教育發展需要,規劃並排定到校輔導學校與場次,審核結果由本局另案發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