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4月 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747號函及本局114年4月15日桃 教小字第1140030550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重點摘錄如下: |
| (一) | 實施對象:本局轄屬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 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且任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
| (二) | 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 |
| 1、 | 教育部114年度第2次及115年度第1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
| 2、 | 客家委員會114年度第2次及115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 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
| 3、 | 國立成功大學2025年春季及秋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台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
| (三) | 申請原則: |
| 1、 | 教師於參加本計畫指定補助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 缺考或違規情形者,得申請報名費補助。 |
| 2、 | 已完成認證測驗之教師請檢附蓋有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 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向任教學校申請,由學校彙總後依限報本局申請。 |
| (四) | 申請期限:請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申請。 |
| (五) | 本補助計畫倘有申請不實,並經查核屬實者,將追繳補 助經費,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