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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08 | 點閱數: 162
一、 依據本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大安國小)114年9月25日安小輔字第114000649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活動辦理期程如下:
(一) 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請逕送或寄(以郵戳為憑)至大安國小教務處(33465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38號,3661419分機210)。
(二) 收件方式:
1、 本土語文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人員推薦表、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資料基於環保原則,請於表單(https://forms.gle/ct31RBXH1JAyGy1a8)夾檔上傳,不須再寄送光碟。
   
三、 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www.tyc.edu.tw/)「最新消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