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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5-08-04 | 點閱數: 92
一、 依據本中心113年7月8日桃家教字第1130001639號暨桃園市 113 年度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 依前開實施計畫,持有108年以後核發之『家庭教育種子教師資格證明書』者,每學年實授家庭教育相關課程達8小時以上表現優良者,得核敘嘉獎1次,請符合敘獎資格教師於8/22(五)前填妥「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實授課程及活動成果表」(如附件)轉交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