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意者請於1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填妥簡歷表並簽名,檢附掃描檔及應備資料電子檔寄至本市英資中心電子信箱: wev@mail.wcjhs.tyc.edu.tw 。
三、相關資訊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