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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輔導組長 - 教務處 | 2023-11-22 | 點閱數: 315

教育部113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有薦送需求之老師聯繫教學組
 

一、 113學年度預計開班項目如下,「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對象資格(請薦送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與之教師,每位教師限薦送1個科目,請勿重複薦送,24以上學分班為自費班):
(一)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4以上學分班」、「科技領域專長24學分班」、「自然領域專長24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28以上學分班」、「本土語文24以上學分班(包含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
1、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為次。
(二)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學分班(2或4學分班):
1、 依據「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第8點說明略以,以前2項規定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之申請期限至113學年度(114年7月31日)止。爰本學分班113年為最後一年協調開班,請提醒符合資格之教師留意相關期程(24以上學分班不在此限)。
2、 薦送資格如下:
(1) 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節,且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職教師之年資)。
(2) 現職國民小學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節、年資至少5年以上(包括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並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者,可免修習本專門課程學分,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
(3) 前 2 項現職國民小學教師係指現職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以前2項規定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之申請期限至113學年度(114 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