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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6-08-21 | 點閱數: 11

(一)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二)報名方式: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實施計畫附件1)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
/GsXDXCcdbXvgmvYU7)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115年9月2日(星期三)前寄(送)達本局(國小教
育科)承辦人,以利辦理審核及薦派,逾期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