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二)報名方式: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實施計畫附件1)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 /GsXDXCcdbXvgmvYU7)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115年9月2日(星期三)前寄(送)達本局(國小教 育科)承辦人,以利辦理審核及薦派,逾期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