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教師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6-08-11 | 點閱數: 11

一、各原住民重點學校之115學年度初任教師,以優先報名服務單位所屬縣市之研習場次為原則。
二、研習資訊及報名方式如下:
(一)研習日期與地點:詳實體研習課程場次表;倘有異動請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
臉書粉絲專頁公告為主。

(二)研習對象:
1、法定研習對象以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之所有專任教師、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支援老師及聘任6個月以上

之代理代課教師、鐘點教師為主。
2、對於原住民族教育有興趣之全國中等以下各級學校所屬教師皆可參與。
(三)公假規定:本課程係屬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教育部共同委託辦理之法定研習課程,請本權責核給所屬教師公假或
補休參加研習,惟課務應自理。